国家林业局公布林木良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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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公布林木良种名录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公布林木良种名录




国家林业局公告
2002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由国家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南林95杨等16个林木品种和认定通过的信丰杉木一代种子园种子等33个林木品种作为良种予以公告(详见名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二OO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林木良种名录
审定通过品种
南林95杨
树种:杨树(美洲黑杨×欧美杨) 学名:Populus×euramericana cv
类别:杂种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PE-001-2002
品种特性
雌株。速生、优质、高产,干形通直圆满,材质优良,适于培养大径级单板用材,适应性较强,较耐干旱瘠薄,对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害虫有一定抗性,较耐盐碱。可用于杨树单板用材造林和纤维用材造林。
栽培技术要点
大穴、大水、大肥、壮苗或两根一干苗,栽培时间应在3月20号以后,栽前需将苗木浸水2至5天。
适宜种植范围
黄淮、江淮及长江中下游的广大平原地区。

南林895杨
树种:杨树(美洲黑杨×欧美杨) 学名:Populus×euramericana cv
类别:杂种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PE-002-2002
品种特性
雌株。速生、优质、高产,干性通直圆满,材质优良,适于培养大径级单板用材,适应性较强,较耐干旱瘠薄,对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害虫有一定抗性,较耐盐碱。可用于杨树单板用材造林和纤维用材造林。
栽培技术要点
大穴、大水、大肥、壮苗或二根一干苗,栽培时间应在3月20号以后,栽前需将苗木浸水2至5天。
适宜种植范围
黄淮、江淮及长江中下游的广大平原地区。
马尾松桐棉种源
树种:马尾松 学名:Pinus massoniana
类别:种源种子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P-PM-003-2002
品种特性
20年生时,集约化经营林分蓄积量每公顷可达240立方米以上,出材率70%。每公顷产松脂7.5吨以上。耐瘠薄、耐干旱,生长迅速;干形通直、分枝小、树冠窄(可密植),成林快,单产高;纸浆得率高,林分分化率低;木材材质好,纹理直。但易受马尾松松毛虫危害。
栽培技术要点
选择适宜的造林地,整地方式采用挖坑(40×40×27厘米)。采用良种,半年生壮苗。适当密植,每公顷2500~3000株。即时抚育幼林,造林当年及第二年铲草抚育两次,第三年除草一次。合理施肥,造林前施基肥钙镁磷肥250克/每株,造林当年可追肥,磷肥或复合肥。
适宜种植范围
我国南亚热带地区(如闽南、赣南、湖南、黔东南及广西、广东低海拔地区)。
落羽杉中山302号
树种:落羽杉(羽杉×墨杉) 学名:Taxodium distichum ×T.mucronatum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TDM-004-2002
品种特性
生长快,病虫害少,耐湿耐盐碱(pH<8.5,含盐量<0.2%),抗水性强,抗风力强,树干挺拔,落叶期较晚,景观效果好。但插枝生根能力随源株年龄增长而逐渐下降,育苗技术条件要求较严,成本相对较高。可用作滩涂、盐碱地绿化,用材林、生态环境林及风景林。
栽培技术要点
与池杉、落羽杉相似。但在盐碱地上绿化造林,定植穴不宜太大,以防返盐而影响成活率,用1~2年生壮苗春季栽植为佳,适度深栽。
适宜种植范围
江苏、浙江及周边地区。

辽育1号杨
树种:杨树(美洲黑杨×小钻杨) 学名:Populus×Liaoyu‘1’ Y.S.Li et Y.Dong Sp.nov.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PL-005-2002
品种特性
雄性。干形通直圆满,速生,抗旱,抗寒(耐零下40度低温),耐瘠薄,能耐内陆轻度盐碱。
栽培技术要点
采用当年生扦插苗的截干根进行造林,截干高25~30厘米,根幅30~40厘米,于秋季封冻前栽植。植坑40×40×40厘米,栽植时踩实,防止窝根。
适宜种植范围
适于在辽宁平原地区栽植。
毛白杨CFG37
树种:毛白杨 学名:Populus tomentosa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PT-006-2002
品种特性
全优型毛白杨新品种,绿化树形态指数提高15.1%。13年生,单株材积0.536立方米,木材平均密度0.5038,纤维平均长1058。抗病虫指数提高8.2%。适宜用于工业用材林和城乡园林绿化林。但初期生长不突出。
栽培技术要点
同毛白杨常规栽培技术。
适宜种植范围
可在北京、河北、河南等省市推广。
毛白杨CFG1012
树种:毛白杨 学名:Populus tomentosa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PT-007-2002

品种特性
绿化树形态指数提高12.8%。13年生,单株材积0.468立方米,木材平均密度0.4953,纤维平均长1017。抗病虫指数提高8.4%。适宜用于工业用材林和城乡园林绿化林。速生、材质好。

栽培技术要点
同毛白杨常规栽培技术。

适宜种植范围
适于在北京、河北、河南等省市推广种植。
昭林6号杨
树种:杨树(赤峰杨×欧美杨+钻天杨+青杨) 学名:P.×xiaozhuanica W.Y.Hsu et Liang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PX-008-2002

品种特性
速生,单株材积生长比北京杨、少先队杨、小黑杨等都快,平均材积是小黑杨的180%。抗寒(抗零下31度低温),大树和幼苗无冻害,抗旱,抗病虫,材质优良。

栽培技术要点
培育中径材,密度4×4~5米为宜。培育大径材,密度5~6×5~6米为宜。

适宜种植范围
适宜辽宁西部、内蒙古高原、松辽平原以及类似于赤峰地区气候条件的地区。


东门林场尾巨桉
树种:尾巨桉 学名:E.urophylla×E.grandis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EUG-009-2002

品种特性
干形通直,出材率高,材质好,纹理直,耐瘠薄,速生丰产,轮伐期短,具短时耐低温能力。抗风性较差,8级以上台风危害严重,抗青枯病、焦枯病能力差。

栽培技术要点
整地造林,密度每公顷1250~2200株。造林前施基肥钙镁磷每公顷278公斤当年追肥尿素每公顷108.7公斤+钾肥100公斤,第三年追肥每公顷107.8公斤+磷肥278公斤。及时抚育,当年除草一次,第三年除草一次,并进行机耕抚育一次。

适宜种植范围
适宜在广大华南地区的平原、丘陵及山地且无明显霜冻及台风危害地区种植。


世纪杨 (抗虫杨12号)
树种:欧洲黑杨 学名:Populus nigra
类别:转基因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TGV-PN-010-2002
品种特性
速生,年均胸径生长量在3~4厘米。抗虫,试验害虫对世纪杨的林分危害低于50%,使林分达到有虫无害。可与其他品种混交,具有降低虫害的作用,可做杀虫剂使用。在黑龙江和吉林北部有寒害。

栽培技术要点
壮苗适当深栽,栽后及时灌水、封土,春季施肥一次。

适宜种植范围
在我国西部、华北、辽宁以及吉林、黑龙江部分地区种植。


岑溪软枝油茶
树种:油茶 学名:Camellia Oleifera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CO-011-2002

良种特性
成长快,结果早,产量高,七年进入丰产期,产油15.4kg/亩,高产无性示范园产油60 kg/亩,种仁含油率51.37~53.60%,各项均高于油茶良种标准。油质酸价1.06~1.46%,低于3%要求。抗油茶炭疽病,耐霜冻、耐贫瘠、耐干旱。但茶树结果过多,抚育施肥措施跟不上,易造成少部分茶树生长势衰退。

栽培技术要点
选择丘陵林地,带状或块状细致整地,壮苗造林,施足基肥,即时抚育、施肥,促进幼林生长。结果树要做好抚育,及时补充营养,保持高产稳产。

适宜种植范围
北纬18o21'~34o34',东经98o40'~121o40',我国南方十三省区均可栽培。海拔800米以下均可种植,对土壤要求不严,但选择低丘陵林地,土层深厚,肥沃,排水良好的微酸性土,生长发育最好。


赣州油1号
树种:油茶 学名:Camellia Oleifera
良种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审定编号:国S-SC-CO-012-2002

良种特性
生长快,结实早,产量高,树冠每平方米产果量2.356公斤,鲜果出籽率41.09%,种仁含油率达48.47%,连续四年平均亩产油量达67.248公斤。果皮红色,皮薄,抗性强,树冠开张,分枝均匀。

栽培技术要点
正确选择造林地,反坡水平梯带大穴整地,施足基肥,选用芽苗砧嫁接苗造林,每亩120株,当年免耕,第二年起抚育以深挖垦复为主,辅以追肥,注意防病虫,五年内不宜挂果,十年进入盛果期。

适宜种植范围
江西全省各地(市),南方油茶中心产区。


赣州油2号
树种:油茶 学名:Camellia Oleifera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CO-013-2002

良种特性
生长快,结实早,产量高,树冠每平方米产果量1.501公斤,鲜果出籽率42.09%,种仁含油率达58.325%,连续四年平均亩产油量达64.446公斤。果实红球形,皮薄,抗性强,树冠开张,分枝均匀。

栽培技术要点
正确选择造林地,反坡水平梯带大穴整地,施足基肥,选用芽苗砧嫁接苗造林,每亩120株,当年免耕,第二年起抚育以深挖垦复为主,辅以追肥,注意防病虫,五年内不宜挂果,十年进入盛果期。

适宜种植范围
江西全省各地(市),南方油茶中心产区。


惠民蜜桃
树种:桃 学名:Prunus persica
类别:品种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V-PP-014-2002

良种特性
早果,丰产,果实大,含糖量高,汁多味浓,着色鲜艳,较耐贮运,优良的中早熟品种。果实平均重257克,可溶性固形物11~14%,果实生育期115~135天。当年定植或高接,第二年结果,第三年盛果。抗旱,抗寒性强,但不耐涝,对细菌性穿孔病抗性较差。

栽培技术要点
起垄栽培,垄宽1~1.2米,高20~25厘米,防涝。采用纺锤形或延迟开心形整形修剪。佩好授粉树采用人工授粉,水肥管理同常规桃树管理。主要防治蚜虫、潜叶蛾、桃小食心虫及疮痂病等。

适宜种植范围
适宜山东、新疆、甘肃及相似的生态区种植。


天汪一号苹果
树种:苹果 学名:Malus pumila
类别:芽变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MP-015-2002


品种特性
树体矮小,生长健壮,早果丰产,三年生开花株率54~83%,四年生为100%,亩产622kg.,6~8年生亩产2000kg以上,果实五棱突起,着色早,平均单果重210克,肉细多汁,质地致密,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1.9~14.1%。品质优良,抗病。

栽培技术要点
采用0.8~1.0立方米大坑定植,以2~2.5×4米株行距亩载66~83株,细长纺锤形或自由纺锤形整形。幼树宜轻剪、接枝、开角、缓势促花。盛果期在加强肥水及病虫综合防治的基础上,细致修剪,更新复壮结果基枝,疏花疏果,亩留果1.0~1.3万个,防止大小年。

适宜种植范围
适于温带落叶果树带黄土高原地区的川道、浅山及苹果种植区划带内海拔1600米以下山地栽植。


华美2号猕猴桃
树种:猕猴桃 学名:Actinidia chinensis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审定
编号:国S-SC-AC-016-2002

品种特性
生长势强,枝条粗壮,叶大质厚,芽子饱满。结果早,定植后第二年结果,果实个大,果实长圆锥形,平均果重112克。果心小,汁液多,酸甜适口,富有芳香,成熟早,产量高。抗逆性强,抗寒,抗日灼,适应性广,少有病虫害。但如成熟前遇大旱,有落果现象。

栽培技术要点
选择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排水良好的中性或微酸性土壤栽培,株行距4×4~5米,秋季落叶后或早春萌芽前定植,雌雄比8:1为宜,以T型架或平顶大棚架较好,加强土肥水管理,多采用单主蔓一次上架,夏季修剪注意除萌、疏枝,冬季修剪不宜短截,一般发育枝剪留7至8个芽。果实发育期和成熟期防止干旱、水涝。

适宜种植范围
河南、陕西、浙江、福建、四川、江苏、云南、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山东、山西、甘肃等省的猕猴桃适栽地区。


认定通过品种
信丰杉木一代种子园
树种:杉木 学名:Cunninghamia laceolata
类别:种子园种子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CSO(1)-CL-001-2002


品种特性
种子品质好,比一般种子发芽率提高11%,千粒重提高15~20%,育苗播种量减少50%以上。苗期与幼林期比对照均有增高。抗逆性良好。

栽培技术要点
大穴整地,植苗造林,穴距50×50×40厘米,株距2×2米,行距1.67×1.67米。

适宜种植范围
江西南部(信丰一带)和广东(南雄一带)北部地区。江西省其它气候相似地区。


白云山杉木种子园
树种:杉木 学名:Cunninghamia laceolata
类别:种子园种子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CSO(1)-CL-002-2002

品种特性
生长迅速,干形通直,圆满,成材期早。木材纹理通直,结构均匀,早晚材界限不明显,强度相差小,干缩率小,尖削度小,木质轻韧。无性繁殖能力强,造林成活率高。但种子大小年现象明显。

栽培技术要点
选择土层深厚、肥沃湿润、排水良好的山脚,山冲谷地栽培。一般在12月至翌年2月造林,穴植40×40×30厘米,加强抚育,每亩167~300株。

适宜种植范围
江西、广东、贵州、福建等地的杉木适栽区。


毛白杨30号
树种:毛白杨 学名:Populus tomentosa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C-PT-003-2002

品种特性
雄性,不飞絮。8年生单株材积比参试无性系均值大62.3%,干形通直,树形美观。抗旱、抗寒较性强,抗病性强,造林成活率高,在一般管理水平下生长良好。

栽培技术要点
栽培技术同一般毛白杨。栽后连浇两次水,栽植一年生苗要回剪顶梢40~80厘米,剪口下留饱满芽。

适宜种植范围
在陕西关中、渭北栽种最适宜,也可在其它毛白杨分布区栽植。可在河北南部、山东西部、安徽北部、河南中部的毛白杨集中分布区栽植。其它毛白杨分布区可试栽。

陕林3号杨
树种:美洲黑杨 学名:Populus deltoides.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C-PD-004-2002

品种特性
雄性,不飞絮。树干通直,生长迅速,适应性强,材性好,抗旱、抗寒抗病(锈病、褐斑病、水泡形溃疡病)虫性较强。试验林成活率高,在一般管理水平下生长良好。

栽培技术要点
苗木圃地越冬要浇水,防止冬季失水。栽植一年生苗要回剪顶梢40~80厘米,剪口下留饱满芽。栽后立即灌水。

适宜种植范围
陕西延安、渭北、关中地区,华北,西北等相似自然生态区。


84K杨
树种:杨树(银白杨×腺毛杨) 学名:Populus alba× P.glandulosa
类别:杂种无性系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C-PAG-005-2002

品种特性
雄性,不飞絮。 插条易成活,生长迅速,根系发达,造林成活率高,抗病性较强(叶片不感锈病,抗黑斑病,轻度感褐斑病、干部溃疡病),耐寒、耐旱性较强,侧枝比较粗大,幼树尖削度大。

栽培技术要点
苗木圃地越冬要浇水,防止冬季失水。栽植一年生苗要回剪顶梢40~80厘米,剪口下留饱满芽。适当深栽,深度40~50厘米,栽后立即灌水。在干旱多风地区要回剪顶梢80~100厘米。

适宜种植范围
适宜在陕西关中、延安地区及华北、西北同类生态区栽植。


马褂木种源L-P1
树种:马褂木 学名:Liriodendron chinensis
类别:种源种子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P-LC-006-2002


品种特性
干形通直,树形美观,树叶形状如鹅掌,生长适应性强,年平均生长树高1.2米,胸径1.4厘米,秋天叶片变黄,适于园林绿化及营造生态环境林及工业用材林。
栽培技术要点
选择不积水的坡地或台地,土壤宜微酸性或中性,造林密度4×2~3米。穴栽50×50×40厘米,栽植后头三年应每年进行抚育。

适宜种植范围
湖北、江西、福建及长江中下游各省市马褂木自然分布区。


马褂木种源L-P2
树种:马褂木 学名:Liriodendron chinensis
类别:种源种子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P-LC-007-2002

品种特性
干形通直,树体优美,树叶形状如鹅掌,生长适应性强,材质较好,年平均生长树高1.3米,胸径1.2厘米,秋天落叶变黄,适于园林绿化、生态环境林及工业用材林。

栽培技术要点
选择不积水的坡地或台地,土壤宜微酸性或中性,造林密度4×2~3米。穴栽50×50×40厘米,栽植后头三年应每年进行抚育。

适宜种植范围
湖南、江西、四川及长江中下游各省市马褂木自然分布区。


马褂木种源L-P3
树种:马褂木 学名:Liriodendron chinensis
类别:种源种子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P-LC-008-2002

品种特性
干形通直,树形美观,树叶形状如鹅掌,生长适应性强,材质较好,年平均生长树高1.15米,胸径1.2厘米,秋天叶片变黄,适于园林绿化及营造生态环境林及工业用材林。

栽培技术要点
选择不积水的坡地或台地,土壤宜微酸性或中性,造林密度4×2~3米。穴栽50×50×40厘米,栽植后头三年应每年进行抚育。

适宜种植范围
湖北、福建及长江中下游各省市适宜栽植区。

小陇山日本落叶松种子园
树种:日本落叶松 学名:Larix kaempferi
类别:一代种子园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CSO(1)-LK-009-2002

品种特性
成活保存率高,适应性强,生长速度快,干形通直圆满,可做用材、纸浆造纸,纤维工业原料。

栽培技术要点
采用大穴(60×60×40厘米)整地,初植密度每亩220株,幼林抚育4年,初始抚育间伐期7~9龄,间隔5~7年,强度15~25%,30年前后年伐利用。

适宜种植范围
甘肃省陇南、天水、庆阳、平凉、甘南、临夏,陕西省西安、宝鸡、汉中等省区。


中湾油松母树林
树种:油松 学名:Pinus tabulaeformis
类别:母树林种子 通过类别:认定(5年)
审定编号:国R-SS-PT-010-2002

品种特性
种子发芽率高,可降低育苗成本15~23%。抗旱、抗寒、喜光性强。

栽培技术要点
精细整地,大苗栽植,加强抚育管理,砍灌去杂、修枝等措施。每亩220~330株。

适宜种植范围
甘肃省子午岭林区、关山林区,陕西乔山林区等地。


富顺马尾松种子园
树种:马尾松 学名:Pinus massoniana
类别:一代种子园种子 通过类别:认定(5年)
审定编号:国R-CSO(1)-PM-011-2002

品种特性
喜温暖湿润、微酸性土壤;耐干旱、耐瘠薄。种子品质优良,保持优树特性,干形较通直,生长速度快,抗风灾和病虫害能力强,但不耐低温。

栽培技术要点
大窝整地,造林密度2×2米。

适宜种植范围
四川、重庆等省(区)。


桤木种源A-P1
树种:桤木 学名:Alnus cremastogyne
类别:种源种子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P-AC-012-2002

品种特性
干形通直,具有固氮根瘤菌,材积增益15.44%,适于营造水土保持林、生态防护林及工业用材林。遗传稳定性一般,生长适应性中等。

栽培技术要点
适宜在山麓缓坡、沟渠两旁及紫色土地方种植,土壤宜中性至微碱性。栽植后头三年应每年进行抚育。

适宜种植范围
湖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等5省及长江中下游各省市。


桤木种源A-P2
树种:桤木 学名:Alnus cremastogyne
类别:种源种子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P-AC-013-2002

品种特性
干形通直,具有固氮根瘤菌,材积增益17.04%,适于营造水土保持林、生态防护林及工业用材林。遗传稳定性较强,生长适应性较差。

栽培技术要点
适宜在低洼、沟渠两旁及紫色土地方种植,土壤宜微碱性。栽植后头三年应每年进行抚育。

适宜种植范围
湖北、四川等2省及长江中下游各地。


桤木种源A-P4
树种:桤木 学名:Alnus cremastogyne
类别:种源种子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P-AC-014-2002

品种特性
干形通直,具有固氮根瘤菌,材积增益18.14%,适于营造水土保持林、生态防护林及工业用材林。防涝和抗病虫能力较强。遗传稳定性一般,生长适应性中等。
栽培技术要点
适宜在低洼、沟渠两旁及紫色土地方种植,土壤宜微碱性。栽植后头三年应每年进行抚育。

适宜种植范围
湖北、福建等2省及长江中下游各地。


辽育2号杨
树种:杨树(美洲黑杨×荷兰3930杨) 学名:Populus×Liaoyu‘2’ Y.S.Li et Y.Dong Sp.nov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C-PL-015-2002

品种特性
雄性。干形通直圆满,速生,耐干旱风沙,抗寒(耐零下40度低温),耐瘠薄,能耐内陆轻度盐碱。

栽培技术要点
采用当年生扦插苗的截干根进行造林,截干高25~30厘米,根幅30~40厘米,于秋季封冻前栽植。植坑40×40×40厘米,栽植时踩实,防止窝根。

适宜种植范围
适于在辽宁平原地区栽植。


毛白杨CFG·304
树种:毛白杨 学名:Populus tomentosa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C-PT-016-2002

品种特性
绿化树形态指数提高2.3%,稳定的窄冠形。单株材积0.3613立方米,木材平均密度0.5047,纤维平均长1184,用于工业用材林平均木材增益18.8%。中度抗病虫害,很适宜用于农田防护林、城乡绿化景观林。

栽培技术要点
同毛白杨常规栽培技术。

适宜种植范围
适于在北京地区、河北中南部及其他气候和立地条件相似的地区推广。


毛白杨CFG·9807
树种:毛白杨 学名:Populus tomentosa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C-PT-017-2002

品种特性
绿化树形态指数提高2.3%,能适应较差立地条件,速生丰产。木材密度和纤维长度皆为优良。抗病虫害性能较好。适宜做立地条件较差的地方的绿化树种及工业用材林。

栽培技术要点
同毛白杨常规栽培技术。

适宜种植范围
适于在河北中南部及北京地区种植。


毛白杨CFG·1011
树种:毛白杨 学名:Populus tomentosa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C-PT-018-2002

品种特性
绿化树形态指数提高8.1%。13年生单株材积0.3633立方米,木材平均密度0.5023,纤维平均长1045。很适宜用于防风固沙林和农田防护林。

栽培技术要点
同毛白杨常规栽培技术。

适宜种植范围
适于河北中南部及其他气候和立地条件相似的地区推广。


毛白杨CFG·301
树种:毛白杨 学名:Populus tomentosa
类别:无性系 通过类别:认定(5年)
编号:国R-SC-PT-019-2002

品种特性
绿化树形态指数提高6.6%,树冠较窄。13年生,单株材积0.3045立方米,木材平均密度0.5332,纤维平均长1021,用于工业用材林综合木材增益20.7%。适宜用于工业用材林、农用林、城乡园林绿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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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0年3月31日审议通过,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晋战略,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根据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教育活动。
第三条 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全省的高等教育事业,根据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将高等教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第五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高等教育工作,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实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审核高等学校办学规模;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高等学校年经费开支标准和筹措办法;
(五)指导、督促高等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高等教育工作。
第七条 设立高等学校必须符合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省人民政府审批、报批高等学校的设立或调整,必须经由专家组成的高等学校设置评议机构的评议。
第八条 高等学校享有下列办学自主权:
(一)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省核定的办学规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二)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三)自主制定教学计划,确定教学内容和方法,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四)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六)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内部组织机构并配备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七)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和受捐赠财产。
第九条 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承担实施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逐步建立面向社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依法自主办学和科学管理的运行机制,提高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依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以教学和培养人才为中心,不断推进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和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应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招收学生。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高等学校应在学习、生活等方面为残疾学生提供便利,帮助其完成学业。对残疾学生的体育课成绩要求应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
第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省内高等学校之间、省内高等学校与省外高等学校之间教师互聘、共建学科专业、图书资料与实验室开放、联合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实行优势互补、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鼓励本省高等学校与国外高等学校之间互派访问学者,加强学术交流。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可以通过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与企业事业单位合作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联合攻关、开展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科技人员、教师到企业事业单位兼职等多种形式,为社会服务。
高等学校开展前款规定的社会服务活动,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高等学校对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的科技人员,应单独制定考核办法和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八条 政府、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应保证办学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保证办学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高等学校的举办者,应按学校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向高等学校核拨维修、维护费用。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和其他必要的费用。收取费用的项目、标准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报省财政、物价行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和高等学校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支持、扶持高等学校后勤服务实现社会化。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为高等学校提供后勤服务。社会力量建设学生公寓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可享受与校内同类建设项目同等的待遇;向高等学校或学生提供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对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特聘教授和中青年尖子人才科研启动专项资金,支持高等学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扶持中青年尖子人才和青年学科带头人启动创新工作,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对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作为聘任或解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高等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允许个别专业的教师取得两个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高等学校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补助金。
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采取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分段完成学业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所在学校申请助学金、贷学金、特困生补助金或申请减免学费。获得贷学金、助学金的学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接收安排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生的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七条 高等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应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行业、贫困地区就业;对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应创造条件支持其到专业对口单位就业。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对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二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高等学校建设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促进高等教育的现代化建设。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与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开发重大科技项目。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建设教学设施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科研和技术开发设施,减半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三十一条 财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因高等学校收取学费相应核减高等学校的教育经费。
高等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
财政部门应将高等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并保证所收学费全部用于该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十二条 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严格管理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财务活动应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做好高等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高等学校应加强校园的环境建设与治理,优化育人环境。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向高等学校进行摊派。
第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和规定核拨高等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 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挪用、克扣高等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设立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经评估不合格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报请有关审批机构撤销其办学资格。
第四十条 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违反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退还;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2000年3月31日

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的通知
1988年1月5日,交通部

近几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公路现状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国家投资有限的情况下,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现了利用贷款、集资、外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公路、大桥和隧道,建成后,收取合理的通行费用以偿还贷款,对加快公路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全国尚无统一规定,各地自行确定的收费条件和收费标准又不尽相同,不利于今后全国的统一管理。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修桥筑路的积极性,加强宏观控制,统一收费条件和收费标准,根据一九八四年国务院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交通部于去年初拟定了《集资、贷款修建公路和大桥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初稿)下发各省征求意见,并于六月份组织部分省的专家进行了讨论修订。现将《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发给你们,请本着既要放开搞活、多形式多渠道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又要防止没设卡、乱收费的原则,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
第一条 为调动各方面修路建桥的积极性,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利用贷款(包括需归还的集资,以下同)新建、改建(不包括局部改造)的高等级公路(即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公路)或大型公路桥梁、隧道,需要偿还贷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建成后由省级公路主管部门归口,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
(一)桥梁三百米以上,隧道五百米以上。改渡为桥的,其收费条件可适当放宽到桥长二百米。
(二)高速公路、里程在十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及里程在二十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
第三条 收费公路建设项目应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管理,并事先报经批准。工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增建相应的封闭设施和站卡,通过正式竣工验收后,方准收取通行费。
第四条 收费工作由省级公路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印制全省统一票证。票证上应标有“偿还贷款”字样。
第五条 应按桥梁、隧道、公路长度,还款额度,收费期限,交通量大小,车辆负担能力和便利通行等因素综合考虑,定出合适的收费标准。具体标准由省级公路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按上述原则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 中外合资建设的公路项目,其收费管理,按批准的协议或合作条款办理。
第七条 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公安部门的警备车外,对其它任何机动车均应一律收取通行费。
第八条 凡由国家投资、养路费投资、民工建勤、民办公助、以工代赈办法及个人和社会捐资修建的公路、桥梁、隧道,一律不得征收车辆通行费。
第九条 通行费由公路管理部门在银行按收费公路或公路构造物名称设立专户存储,其收支计划应报上级公路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条 收取的通行费只许用于偿还贷款和收费公路、公路构造物的养护及收费机构、设施等正常开支,绝不允许挪作他用。贷款还清后即停止收费。个别项目有特殊情况须继续收费的,须报交通部、财政部核定。
第十一条 收费公路或公路构造物由公路管理部门养护、管理。其经费在收费期间由收取的“通行费”列支;收费结束后,由养路费支出。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一九八八年二月一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可会同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财政部负责解释。